守護“地球之腎”《濕地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
| 2022-01-14 10:00:14??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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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記者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獲悉,《濕地保護法》將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開啟了濕地保護法治化新征程。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物種基因庫”,與森林、海洋并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調節氣候、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多種生態功能。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司司長吳志民表示,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擴大濕地面積、強化濕地保護和恢復”等要求。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公眾濕地保護意識不斷增強,濕地保護修復力度不斷加大,濕地生態狀況持續改善。但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保護和利用的矛盾日益凸顯,濕地遭受非法侵占、圍墾、污染等現象時有發生,濕地保護立法刻不容緩。 2018年,濕地保護立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國家林草局積極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法工委、法律委起草、修改《濕地保護法(草案)》,于2021年1月、10月、12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2021年12月24日,《濕地保護法》以第102號主席令予以公布,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制定濕地保護法,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建立濕地保護修復制度的根本保障,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需要的有力舉措,是中國引領全球生態治理、彰顯大國形象的重要行動。”吳志民表示,《濕地保護法》明確了濕地的定義和統籌協調與分部門管理的管理體制,建立了部門間濕地保護協作和信息通報機制,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解決了困擾我國濕地管理數十年的濕地概念和管理體制問題;對濕地實行總量管控制度和分級管理及名錄制度,明確了各級政府的管理事權劃分;對濕地保護與利用作出了具體規定,提出了濕地利用的正面要求和負面清單;對建設項目占用國家重要濕地進行嚴格限制,對紅樹林濕地和泥炭沼澤濕地進行特別保護,全面禁止開采泥炭,維護濕地的重要生態功能。本法還對濕地的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悉,下一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全方位組織開展普法宣貫培訓,增強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提高各級濕地工作者的履職能力,適時出臺配套法規和制度政策,指導地方制修訂省級濕地保護條例,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多措并舉,保護和修復濕地,推動新時代濕地事業高質量發展。(記者 張佳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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