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山寨”煙盒獲刑受罰,浦城法院護航知識產權保護
| 2022-11-08 10:58:22??來源:浦城新聞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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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城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連線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案并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575.284萬件,及用于制造的材料等物,依法予以沒收并銷毀。 2021年4月,被告人黃某伙同他人在浦城縣一工廠內組織工人非法制造印有品牌香煙標識的假煙盒,并將成品運往廣東汕頭,交由林某(在逃)等人銷售。同年10月,公安機關查獲上述生產窩點,依法扣押非法制造的假煙盒及用于制造的材料和工具,并抓獲被告人黃某。 經統計,涉案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共計575.284萬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伙同他人偽造注冊商標標識,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告人黃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鑒于其在主犯中所起作用相對較小,且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的從輕處罰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注冊商標是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對象,注冊商標不僅是企業的標志、標識,更承載著企業文化和企業價值。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是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過程中,要提高防范意識,如發現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黃雅雅 徐帆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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